关于如何发展黑龙江伊春地区碳汇经济的建议

2015-5-26 23:10 来源: 伊春日报

关于发展伊春碳汇经济的建议

  我市拥有林地面积321万公顷,森林覆被率84.5%,活立木总蓄积量2.56亿立方米,全市森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量1410.23万吨,森林碳汇服务价值每年35.26亿元;全市已建或拟建的产业项目,如风电、太阳能利用、生物质能利用、钢铁水泥企业废热利用等均符合碳交易标准,伊春市是名副其实的中国“碳汇之乡”。发展伊春市碳汇经济,是依托森林资源,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、发挥生态功能区作用、普惠民生的有效途经。

  一、存在的问题

  (一)碳汇交易市场参与度不高。截至2014年10月末,全国已有7个碳汇交易试点城市,共完成碳排放权交易量1375万吨,成交额累计突破5亿元。我市继2013年6月汤旺河林业局第一笔18万元国有林区碳汇交易后,碳交易处于止步不前的状态。

  (二)区域碳汇市场发展规划尚未形成。我市还没有制定地方性的碳市场发展规划,缺乏碳交易推进工作的专业主管部门及实施主体,无法准确把握未来国际、国内碳市场发展动向,合理统筹全市资源,开发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碳交易产品,碳汇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。

  (三)碳汇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。我国处于碳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,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扶持体系,没有统一、完善的碳交易操作办法和管理制度,缺乏对碳排放行为的法律约束及奖惩机制,导致国内的碳排放权交易仍处于自愿状态,发展区域碳交易市场无章可依。

  二、相关建议

  我市应立足区域特色,把握机遇,积极谋划,建设林区碳交易项目库,不断扩大碳市场交易规模,将更多的林业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资本,缓解企业融资难题,促进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,造福林区百姓。

  (一)相关部门应做好区域碳交易的引导工作。一是学习、研究国家出台的碳交易相关政策文件,制定伊春市碳市场交易指引;二是指导林业局以林业资源开发、设计林业碳汇产品,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提供的各项碳交易产品指标、方法学设计、开发核证自愿减排量(ccer)项目,进驻碳市场进行交易;三是努力沟通协调,积极向国内7个试点市场推介林区碳交易产品,为伊春市进驻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做好各项充足准备。

  (二)制定出台伊春市碳市场发展规划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定伊春市企业碳排放标准,测算、设定出企业碳排放权总量及指标体系。鼓励符合自愿减排项目条件的企业开发清洁发展机制(CDM)、核证自愿减排(CCER)项目,做好林区碳交易项目库的储备工作。

  (三)构建林区碳市场法规约束体系。结合林区实际,制定与国家节能减排指标硬约束相适应的地方碳市场法规约束体系,加快碳排放量衡量标准、监督机制及行业相关管理机构建设,明确规定林区碳排放许可分配原则、排污收费标准以及超量排放的行政处罚措施,促使碳排放权转化为有据可依的经济物品,以此促进林区碳交易产品成功上市。

  (委员申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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